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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第一本食譜,在20094月初正式出版了。

 

       我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出食譜!

       畢竟我是個很會偷懶的人。而且我也很有自知之明,筆名取作「蘭姆」,即「懶母」也。這就是說,只要有機會,我就要把做事的步驟減少那麼一步兩步,而且效果還不能打折,否則不就被人捉到在偷懶了?然而誰會想到,當初因為偷懶而發展出來的種種不按牌理出牌的料理,竟會成為今天的食譜主角?這本《懶人料理365變》的問世,讓我仔細思索了自己多年來的偷懶藝術,發現偷懶這件事,著實為我的生活帶來不小的改變。

 

        比方說,我不吃肉。雖然當初抛棄肉肉是另有原因,但我之所以能堅持至今,還是因為――偷懶。因為我們家旁邊的市場,一樓都是賣菜,二樓全部賣肉,由於懶得爬樓梯,所以我一直都是在一樓買一買就回家了。而且料理肉類非常麻煩,別的不說,光是肉本身帶來的飽和油脂(那可是會和砧板、流理台及牆面相親相愛絕不分離的恐怖油膩啊!)和氣味(你敢用切過肉肉的砧板去切蘋果嗎?),就夠你事後擦洗不完了。所以,我不煮肉。

 

       另外,為了懶得洗菜,蘭姆發展出另一個偷懶行為——儘量買有機蔬果。是的,只要在值得信賴的有機店買菜,就不用因為怕農藥殘留而大費週章的濕搓沖捧擦沖脫泡蓋送,當場就大幅減少洗菜的時間和功夫。基於同樣的理由,我也只使用天然的洗劑,如煮麵水就是很好的去油洗碗劑,其他如苦茶籽、黃豆粉等也都很好用,這樣就不用因為怕化學藥劑殘留而每天在洗碗槽邊上沖下洗左搓右揉,不但省水,也省下不少力氣和時間。

 

       還有,因為懶得清理冷氣而儘量不開空調,因為懶得學開車所以只會騎鐡馬,因為懶得整理家裡所以都帶小孩出去野外瘋……

       一路看下來,我竟然因為偷懶而變成了一個樂活族!

       ~可見偷懶只要偷得夠藝術,也是會有一番成就的!(這算是成就嗎?)

 

        不過,蘭姆的偷懶可是有原則的。比方說,或許有人會認為,真要偷懶就乾脆不要煮飯最省事!錯了!錯了!蘭姆的原則就是:再怎麼懶也不能懶得煮飯!

       

        想想看,只要每天煮一頓二頓飯,你就可以掌握家人的健康、家庭的氣氛以及穩固親子關係,這可是投資報酬率很高的工作啊!所以,如果有人也覺得蘭姆的偷懶功夫的確是一門藝術成就,那就一起來試試看吧!蘭姆保證,當你看過孩子或老公或阿那達吃個盤底朝天的滿足表情,一定馬上就會對烹飪上癮,到時叫你別煮你可能還會翻臉哦~

 

Ps.最後還是希望這本食譜可以大賣啦!這樣懶得工作的蘭姆就可以懶在家裡靠版稅過生活了。哦~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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